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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2日

出差性侵女祕書 雇主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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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性侵女祕書 雇主遭起訴

中央社 – 2011年12月15日 下午8:15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15日電)老闆赴英國出差涉嫌趁機性侵女祕書,女祕書返台後提告,檢方昨天將老闆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天也依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處以新台幣20萬元罰鍰。

勞工局指出,女祕書疑遭性侵後曾向英國警方報案,涉嫌性侵的雇主也被拘留調查5天,一度成為當地社會新聞,女祕書返台後,除向勞工局提出申訴外,並向板橋地檢署提告,板檢昨天偵結並依強制性交罪起訴老闆,求刑5年7個月。

勞工局表示,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也曾針對這一申訴案進行討論,就歧會認為,女祕書提出申訴後,雇主並未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還將女祕書解僱,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裁處雇主20萬元罰鍰。

新北市勞工局長高寶華解釋說,雇主負有防治性騷擾的責任與義務,但雇主出差時卻指示女祕書只訂1間房共宿,增加性騷擾行為發生的機會。

他強調,女祕書返台後曾向雇主寄出存證信函,但雇主不僅沒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還以「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3日」片面終止勞動契約,就業歧視事證明確。1001215

蔡明忠宣判前才申請變更時間 高院:不符正常程序無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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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明忠宣判前才申請變更時間 高院:不符正常程序無法處理

自由時報 – 2011年12月21日 上午4:25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針對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表示他之前曾向法院具狀更正捐款給國民黨的時間,從二○○八年改為二○○四年,承審二次金改案的高等法院合議庭昨指出,經查蔡確曾在二審宣判前,於今年九月「突然」具狀申請更正,但因不符正常程序,高院「無法處理」。且這一部分和案情無關,因此合議庭只能將申請更正資料附卷,一併送交最高法院。

不具名的資深法官質疑,蔡明忠是一年多前在北院證稱,二○○八年捐給國民黨一千五百萬元,若自認在北院記錯時間,按理應在北院去年九月辯論終結庭前,就申請更正為二○○四年,不解為何會拖到今年高院宣判前才申請更正?

富家子蹺家偷錢 涉唆友打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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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家子蹺家偷錢 涉唆友打兄

自由時報 – 2011年12月18日 上午4:29

〔自由時報記者張協昇/台中報導〕台中市父母離異、家境富裕的15歲吳姓少年多次蹺家、逃學,還偷母親的錢,甚至不滿哥哥管教,竟涉嫌教唆3名青少年將哥哥打傷,吳母不知如何管教,忍痛報警逮捕兒子,警方訊後依竊盜等罪嫌移送少年法庭處理

警方調查,父母離異的吳姓少年,就讀國中三年級,目前與從事化妝品業的母親及讀高中哥哥住中市八期重劃區別墅,有多次逃學紀錄,曾猛打電話積欠數千元電話費,2週前涉嫌偷竊母親放在抽屜的1000元後又逃學、蹺家,已被校方通報為中輟生。

警方指出,12月8日,吳姓少年疑因不滿哥哥管教、責罵,涉嫌教唆3名友人在南屯區向上路持西瓜刀威嚇哥哥後,將哥哥打傷,吳母不知如何管教,前天忍痛報警,希望警方幫忙管教,警方在一家網咖找到吳姓少年,帶回偵辦。

吳姓少年供稱因不滿哥哥向其友人嗆聲才帶著友人約哥哥談判,雙方一言不合,友人毆打哥哥,他沒有動手或教唆。

警方訊後依竊盜等罪嫌移送少年法庭處理,並請來少輔會社工輔導吳姓少年,盼能矯正其偏差行為,並將傳訊其他涉案青少年到案說明

扯不下婦3條褲 「醉」人硬上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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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不下婦3條褲 「醉」人硬上判刑

自由時報 – 2011年12月20日 上午11:18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32歲邱志忠酒後想性侵水果行老闆娘,攀爬入屋將她強壓在地,但因她正值生理期多穿一條內褲,內外共穿3條褲子,緊拉牛仔褲抵死不從、高呼「救命」,正在洗澡的丈夫聞聲趕狼。邱某承認犯行卻辯稱「酒後衝動」,高等法院昨仍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4年徒刑

一般人內褲加外褲,頂多兩件,但被害老闆娘足足穿了3件;她在出庭時說,那天剛好是生理期,穿了束褲、內褲及牛仔褲,3條褲子真的很難脫,不然就慘了,也痛斥邱某太惡劣了。

今年4月下旬晚上,邱志忠在桃園地區與友人喝酒聚餐後,帶著酒意經過一家水果行,看到老闆娘獨自收拾店面準備打烊,竟一時「性」起,繞到水果行後方並從廚房窗戶攀爬入屋,自被害人身後衝上去,摀住被害人的嘴巴、用身體將被害人壓制在地上,並以手抓其下體,接著動手要脫掉被害人褲子,意圖性侵。

老闆娘受到驚嚇,但當時穿了內褲,還有一條束褲,外面則穿牛仔褲,死命拉著褲襠,大聲叫喊「救人喔!」

邱男雖然用盡力氣,仍無法脫掉她的牛仔褲,在浴室洗澡的老闆聞聲救妻,看到妻子股溝被邱拉扯而露出來了,氣得衝上前推開邱,邱見事跡敗露,落荒而逃。警方獲報,隨後在附近將邱逮捕。

邱在出庭時,對被控犯行表示「認罪」,但辯稱當時喝醉了,希望法官從輕量刑。但高院合議庭認為,若非被害人穿3件褲子致邱無法強行脫下;加上被害人強烈抵抗,及其丈夫趕到搭救,後果將不堪設想,認定邱侵入民宅、企圖性侵,惡性重大。此案仍可上訴

押走舊愛性侵 男重判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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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走舊愛性侵 男重判12年

中央社 – 2011年12月21日 下午9:01
(中央社記者李香君新北市21日電)新北市陳姓男子不滿前女友另結新歡,持刀硬闖前女友新歡住處將女方押到旅館性侵,恫嚇不聽話「就把肉一片一片割下」。板橋地院今天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他重判12年徒刑。

板橋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42歲的陳男不甘與前女友分手,今年8月間得知女子與新歡同居、大為光火,持菜刀闖進前女友新歡住處強擄前女友,並警告不准報警。

陳男騎機車強載女子到汽車旅館後,喝令女子「去洗澡脫光光,否則用刀將你的肉一片一片割下來」,還揚言要把她丟棄到山中,女子只好乖乖服從,遭陳男性侵2次得逞。

法院審理,男子否認強逼前女友發生關係,還強辯「因她性慾很強」,怕與他發生關係無法面對新男友,才誣指他性侵。

法院認為陳男任意踐踏女方的性自主權,手段惡劣、犯罪情節嚴重,並痛批犯後不僅未見悔意、飾詞否認犯行,還在偵審過程中不斷汙衊女方人格,態度惡劣,因此將他重判有期徒刑12年。全案可上訴。1001221

抄靜思語250遍 女換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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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靜思語250遍 女換緩起訴

中央社 – 2011年12月21日 下午9:21
(中央社記者李香君新北市21日電)新北市楊姓女子與男友吵架,想惡搞男友,打去電信公司將男友用表妹名義申請的門號停話,遭表妹一狀提告;楊女事後表悔悟,板檢今天予以緩起訴,但須抄寫靜思語250遍。

檢方指出,32歲的楊女與男友今年5月間多次發生爭吵,楊女心有不甘,為報復男友,打電話到電信業者的客服中心,冒充男友表妹將他的手機門號辦理停話。

客服人員在比對表妹的基本資料時,楊女皆能對答如流,讓客服人員信以為真,便依照楊女指示變更相關資料,將門號停止通話功能,表妹獲悉後向警方報案。

檢方偵辦期間,楊女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且當庭向表妹道歉、簽寫悔過書及切結書,表妹表示願原諒楊女,但提出抄寫「靜思語」部分篇章500遍的要求。

承辦檢察官認為500遍太多,表妹才折衷改成250遍,獲得楊女同意,檢方因此將楊女予以緩起訴處分1年,要求她在收到緩起訴處分書後2個月內,將抄寫的文字陳報給檢方。1001221

金門軍民衝突 12人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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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軍民衝突 12人到案

中央社 – 2011年12月21日 下午10:02
(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金門21日電)金防部金東守備隊二級廠今天凌晨有喝酒民眾叫囂喧鬧,與士官兵衝突,持木棒打傷鍾姓隊長、胡姓參謀主任及7名士官兵,12名民眾到案,由縣府警察局金湖分局及憲兵隊偵訊中。

參謀總長一級上將林鎮夷已下令各營區嚴格管制門禁。金門民眾對這件首次民眾闖入營區毆人事件感到驚訝,李姓民眾認為這些年輕人太衝動了。

金門出身的金防部中將指揮官王世塗表示,這是個案事件,60年來未發生過,他感到遺憾與抱歉,也會加強士官兵輔導。

縣府警察局金湖分局表示,昨天下午8時許就有一批年輕人在金東守備隊二級廠前叫囂後離去;今天0時10分左右,又有4名年輕人到營區門口,因軍方人數眾多,制伏年輕人轉送分局金沙分駐所。

金湖分局表示,今天凌晨0時40分左右,8名喝酒民眾分乘2輛轎車抵達門前,持木棒衝進營區,鍾姓上校隊長、胡姓少校參謀主任出面處理,民眾卻拿起木棒一陣亂打,導致鍾姓隊長頭部撕裂傷、胡姓參謀主任左手骨折、7名士官兵擦傷或瘀血。

4名年輕人被轉送金門縣憲兵隊偵訊,另8名年輕人下午陸續向金湖分局投案,接受偵訊。完成偵訊後將依傷害、要塞堡壘法及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

警方表示,這批年輕人供稱是當兵的張姓友人被士官長叨唸,才請他們討公道。張姓志願役士兵的哥哥也在金防部擔任副排長。

鍾姓隊長、胡姓參謀主任經署立金門醫院治療後,中午被送到台北三軍總醫院治療。陸軍上將司令李翔宙,下午則到金防部野戰醫院慰問另4名受輕傷士官兵。1001221

(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金門攝 100年12月21日)

提早回國 怕太太發現涉塗改護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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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早回國 怕太太發現涉塗改護照日期

中廣 – 2011年12月21日 下午10:56

一名在機械公司上班的賴姓民眾,因為業務需要經常前往大陸洽公,去年二月間提早一天返國,跑到友人住處打牌,擔心太太發現,涉嫌塗改護照章戳日期,原本以為不會被發現,今天(21號)準備搭機前往大陸時,在桃園機場出境查驗,被移民官發現,隨後被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國境大隊表示,最近陸續查獲多起民眾涉嫌塗改查驗章戳案件,都依偽造文書印文罪移送法辦,呼籲民眾,切勿因小失大,以免後悔莫及。

2011年12月20日

首例 2歲娃癌末 臍帶血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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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 2歲娃癌末 臍帶血自救

作者: 蘋果日報 | 蘋果日報 – 2011年12月20日 上午9:14

【曾雪蒨╱台中報導】自己的臍帶血救了自己一命!中市四歲張小妹二年前因腹痛就醫,竟發現罹患末期神經母細胞癌,幸好媽媽當年替她存臍帶血,醫療團隊幫女童進行臍帶血幹細胞移植,配合化療等殺死女童癌細胞,追蹤一年未復發,成為國內以自體臍帶血,成功治療神經母細胞癌首例。

追蹤一年未復發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昨記者會,張小妹健康現身。該院兒童血液腫瘤科主任巫康熙說,兩年前張小妹兩歲多時腹痛高燒、肚有硬塊就醫,發現右腎有十二公分惡性腫瘤,癌細胞擴散到骨頭與骨髓,確認是惡性神經母細胞癌。
幸好女童有存臍帶血,醫師用女童自體臍帶血幹細胞移植合併化療、電療與切除腫瘤等,去年完成治療追蹤逾一年未復發。巫康熙說,「張小妹是全國首例,全球第三例用自體臍帶血成功治療神經母細胞癌。」
張母說當初存臍帶血是預防萬一,「感謝醫師、上帝幫忙,讓孩子成功抗癌。」台中榮總兒童血液腫瘤科主任張德高說,目前已可從血液分離出幹細胞,治療末期神經母細胞癌,存活率可提高到四成以上,沒臍帶血的家庭不用太擔心。國外已研發標靶藥物進入人體試驗,未來存活率可更高。


神經母細胞癌 小檔案
定義:發生在身體神經部位極易擴散的極惡性癌症,最常見於腹腔部位,高居兒童最常見癌症第四名
發生率:百萬分之6~7
年齡:好發於4歲以下幼童
症狀:肚子痛、高燒不退、患部神經部位明顯一壓就痛
治療:先以高劑量化療後進行腫瘤切除,再進行自體幹細胞或周邊幹細胞移植,再放射線治療,最後A酸治療
治癒及復發率:各為50%
資料來源: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兒童血液腫瘤科主任巫康熙

2011年12月12日

子殺父焚屍 顧病父閃念「給爸爸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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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殺父焚屍 顧病父閃念「給爸爸死」

作者: 蘋果日報 | 蘋果日報 – 2011年12月10日 上午6:30

【劉智維╱高雄報導】高雄市旗山區昨發生一起貧子掐死病父後焚屍的人倫悲劇。30歲男子陳志豪昨早在家中掐死父親,因覺得家境清寒,沒錢辦後事,就以棉被包裹屍體後點火焚燒。陳嫌偵訊時坦承弒父焚屍,但他精神不穩定、說詞反覆,警方先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檢方將擇日解剖屍體釐清案情。


昨上午10時30分許,高市消防局接獲民眾報案電話表示,旗山區文和巷一處民宅冒出濃煙,疑似有人燒炭自殺。救護人員到場後發現客廳一旁地面趴臥一具屍體,且屍體起火燃燒。消防局第六大隊中隊長蘇裕銘表示,火勢隨即熄滅,但陳姓屋主(57歲)已被燒焦。


兒呢喃「不用救」
蘇裕銘說,當時屋主的兒子陳志豪眼神呆滯、蹲坐在屋外,面對現場人員詢問起火原因,他大剌剌地說:「火是我點的!」消防隊員追問:「為什麼要點火?」陳回答:「因為爸爸死好幾天了,開始發出屍臭,所以要點火燒掉。」陳嫌並喃喃自語:「不用救了。」


家貧沒錢辦後事
警方將陳嫌帶回警局偵訊,警方發現他精神狀況不佳、說詞反覆,對於詢問甚至不願回答,僅以筆書寫簡單文字回覆。警方改以便衣人員偵訊,陳才卸下心防,坦承犯案經過。
陳嫌表示,昨早他腦海中突有「要給爸爸死」的念頭,隨即以雙手掐住父親脖子,過程中父親掙扎反抗,最後被他掐死。由於家境清寒,無力辦後事,他隨即想到以棉被包裹屍體後焚燒,「簡單處理就好」,沒想到引發濃煙火勢,驚動消防隊到場。
陳嫌的姑姑案發後趕到警局,她表示,弟弟患有精神分裂症近30年,之前長期被社福機構安置,約一年前才被姪子接回家中同住,雖然經濟條件不佳,但父子倆相依為命,姪子相當孝順。


親屬懷疑壓力大
她說,姪子就學時還打算報考軍校分擔家中重擔,後來因眼睛曾受傷、影響視力,無法通過體檢而作罷。她難過地說:「姪子平時很孝順,是不是壓力太大才會這樣?」
姑姑說,姪子近日失業在家,先前在螺絲工廠擔任臨時工,常須輪值夜班,回家後又要照料父親而無法入眠,可能因為多重壓力才引發失控行為。她向警方求情,表示姪子是「可憐人家的小孩」,她懷疑姪子遺傳了精神分裂症,希望幫助姪子接受治療,不要處罰他。她甚至擔心姪子日後想到此事,恐會有輕生念頭。


重可判死或無期
陳嫌已出嫁的姊姊昨接獲警方通知趕回家時,無法相信弟弟竟殺死父親。她說,父親之前曾喃喃自語要「煉製藥品」,多次拿鹽酸等物試驗,她起先還以為是父親玩火釀災,弟弟試圖拿棉被滅火,「要救爸爸卻用錯方法」。
昨午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張時嘉至現場勘驗後表示,死者遺體被大火燒得焦黑,陳嫌雖坦承弒父,仍須待解剖複驗遺體後才能釐清事實。
律師薛欽峰表示,《刑法》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得處無期徒刑或死刑。但家屬表示陳嫌恐因罹患精神疾病弒父,若醫院判定嫌犯在犯案時精神喪失或失去行為能力,法院可減輕或免除刑責。


家有精神病患注意事項
.親友應主動帶病患就醫,叮嚀患者定時就診及按時服藥。
.隨時注意患者有無發病跡象和異狀。
.家屬和患者應多參加活動、走向戶外,避免自閉。
.盡量與患者同住,給予關懷支持。
.家人也應疼愛自己,避免過度付出而崩潰。
.照顧者有壓力可向醫師、親友或病友團體求助。
.鄰居、里長發現有精神病患未就醫,可主動通報衛生機關。
資料來源:高市社會局、《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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